动物剥制标本制作的基本步骤和要求
剥制标本取用的虽然是动物的皮毛,但皮肤内仍允许留有少量的骨。鱼类除需保留头骨外,尚需保留肩带骨及各鳍鳍骨。陆生种类一般除保留头骨、四肢掌骨、指(趾)骨外,还需保留某些肢骨,以协同支架起支撑标本外形的作用。因此,剥皮中对应保留和应去除的骨要十分清楚,贸然行事,制成的标本就难以达到造型之要求。
对初学者而言,动物头部两个部位的剥离需谨慎细致,一是耳道,二是眼窝。剥
至耳道时,高仿动物标本,应用解剖刀紧贴耳道基部或头骨,广西动物标本,然后判断耳道。剥至眼窝时,**动物标本,要求沿着眼睑边缘细心地刻割。这两个部位皮肤是否完整,**动物标本,直接影响到标本外形的美观。
动物液浸标本制作
节肢动物
虾、蟹类。这两类动物可用5%~10%乙醇麻醉,整形后用70%乙醇或10%福尔马林液杀死,并固定5~7d,保存于加入有少量甘油的70%乙醇或10%福尔马林液中。寄居蟹的液浸标本制作基本同上法.不同之处是需将蟹体前端部分稍稍引出螺壳口,或将柔软的蟹体全部引出螺壳,缚于玻璃片上,与螺壳共同浸渍于保存液中。
蛛形类。用70%乙醇杀死,并固定2~3cl。整形后,保存于70%乙醇中。
多足类。制作方法同蛛形类,但有些种类(如花蚰蜒)由于其足易脱落,故宜用90%乙醇迅速处死。